在古代汉语之中,还有一种特殊结构,就是在⺀美″字前面加了一个⺀所″字,构成⺀所美″的形态。这就是”美″的所字结构。早在先秦时代,这种用法已经出现。《墨子》之《非乐》篇云:”仁者之为天下度也,非为其目之所美″。解释其意义,要抓住三个要点。其一,确认这”美″字用作动词意思是认为美。其二,确认认知主体,即谁认为美,此句中主体是”仁者″,就是道德修养好的人。其三,确认美指称的对象物,此句中对象物是眼睛看到的东西。确认了这三个要点,这句话就可译成现代汉语了。笔者的译文是:道德修养好的人,是世人的榜样,他追求的东西,不是眼睛看到的美物。这样,意思末变,”所″字却消失了。
先秦之后,这种”美”的所字结构经常出现,若不能确解,就会影响宏观美学关于中国古代的美学思想的研究。下面,再看几个秦汉以后的有关实例。
遵业兄弟,并交游时俊,乃为当时所美①。
然战贵不陈,兵家所美②。
佩子被诛,畅驰出奔赴,制服尽哀,为论者所美③。
夫圣贤之所美,莫美乎聪明④。
依据上述解释的三大要点,考察各例句上下文的关糸,就可一一顺利译成相应的现代汉语了。笔者的如下译文供参考:
尊业兄弟,同时广泛与名人交往,被当时的人们认为是美事。
然而,打仗以不炫耀武力为贵,兵家都赞美这种作派。
佩的儿子受刑而死,畅骑马奔丧,穿孝服表示哀悼,受到议论此事的人们的赞美。
圣贤们认为美的东西,没有比聪明更美的了。
通过讨论这种古汉语中美的所字结构,我们不仅解决了这类语言现象的正确解读和译成现代汉语的具体问题,更由此能够发现宏观美学的价值尺度广泛运用的规律。这就是,运用美的价值尺度的人,指向的对象物,表现的具体思想意义,这三者是必备因素,缺一不可。明白了这一规律,研究任何课题,就都要把三大要素一一予以确认确解。
请注意,笔者最近发现了一个较为特殊个案实例。清代叶燮谈诗的时候,讲了这段话:”大约对待之两端,各有美恶,非美恶有所偏于一者也。″⑤应当认为,这个例子也属于美的所字结构类型,但区别于上述通常用法的地方很突出。一点区别是”美恶″并提,另一点区别是把⺀美恶″人格化,认为矛盾对立事物的两个极端都客观存在着美恶,而不是美恶作偏向性的选择。可见,三大要点的东西,有灵活变化的情况,研究者必须注意随机应变,不能拘泥于死板程式。
注释
①②《魏书》之《列传二十六》、《列传四十八》。
③《南史》之《列传二十二》。
④《人物志》,第2页,中华书局,2009年3月版。
⑤转引自《中国美学经典》清代卷,第93至94页,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7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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